梧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 - 图片新闻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
2016-03-07 09:26:08   来源:办公室 作者:梁惠   评论:0 点击:

2,梧州市检察院召开了2016年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区、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
2,梧州市检察院召开了2016年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区、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
  会议上,梧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婧奎指出,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市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在2015年广西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竞赛中荣获团体第二名,有6人获得全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或标兵,有11项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会议上作经验发言,获得市级以上的表彰奖励集体50个、个人137人(次)。
  会议上,潘婧奎检察长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提高服务大局水平。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开放,协调,绿色,共享”发展新理念,对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同时,要深入了解我市“十三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特别是今年我市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研究落实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专项活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突出抓好执法办案,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两级院要高度重视,强化办案措施,以执法办案的显著成效带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自侦工作要做到“三早”和“三确保”:也就是早谋划、早部署、早起步,确保办案规模稳步上升、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办案安全措施扎实到位。预防工作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大预防力度,针对案件多发领域和系统开展专项预防,同时要发挥好派驻检察室预防和维稳的职能作用。批捕起诉工作要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严把案件质量关,严防冤假错案发生,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要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要求,实现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个案协调向制度协调转变,提高诉讼监督实效。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依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 “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平台功能,积极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继续深化科技强检示范院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支撑、推进和引领作用。
  三是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打响“梧州检察”品牌。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强化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大力弘扬“强监督、护公正、善创新、勇争先”的梧州检察精神,结合实际,脚踏实地,积极践行,在各项工作中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努力打造“梧州检察”品牌,着力提升“梧州检察”满意度,逐步增强“梧州检察”软实力。在今后工作中要强化问责,对工作长期落后的单位和部门和不胜任、不称职、不在状态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同时也要旗帜鲜明地肯定表彰敢于担当、锐意进取的干部,凝聚起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正能量。
  四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队伍不出问题。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岗位练兵,突出实践历练,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坚持从严治检,明确两个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两级院检察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好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检察人员违纪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对极少数干警存在纪律作风散漫,工作拖拉,不负责任等“四风”问题的要认真加以纠正,切实维护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五是抓好今年换届工作,确保队伍稳定。今年是市县乡三级换届年,两级院要配合地方党委做好换届工作,确保换届年工作不受影响,干劲不放松,工作不断续。

 

(图为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现场)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市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研讨会
下一篇:市院召开“全面依法治国与检察工作”研讨会

分享到: 收藏
>
  友情链接
梧州日报| 梧州零距离网| 正义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制网|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邮编:543000 版权所有 桂ICP备15009209号-1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