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召开“两学一做”学习讨论会 - 图片新闻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市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召开“两学一做”学习讨论会
2016-08-10 10:44:33   来源:第二党支部   评论:0 点击:

  2016727,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围绕“两学一做”第一专题“讲政治、有信念”进行专题学习交流。会议由支部书记郑丹宇主持,市院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进源,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康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讨论,会议主题发言人认真准备,积极发言,与党员同志们充分交流感悟体会。

 
  会上,郑丹宇同志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重点就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党组织生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及党员的义务、权利等,逐条进行学习,同时在本支部微信群里同步推送、同步学习。
  接着,与会同志就“两学一做”第一个专题“讲政治、有信念”认真展开讨论。李进源同志强调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我们中央、地方都把“讲政治”提到新的高度,自治区检察院也加强对我院党组政治方面的巡视。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学习,把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员、向全体党员延伸,要抓好党员对政治信仰追求,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始终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检察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管好自己身边的亲属,做司法权威的真正维护者。林康同志强调,全体党员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讨论的重要性,在这方面第二党支部带了个好头,希望要继续发扬,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新常态来抓好、落实好。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注意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贯穿学习的全过程,要对照正反面典型事例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整改的问题,着重解决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态度不够端正、精神状态萎靡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每一位党员中,切实践行、遵循党章党规。郑丹宇同志认为,“讲政治、有信念”是党员的义务,体现在加强对党的指导思想的学习,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认为我们党员要加强对党史、国史的学习,实事求是、明辨是非,对信息化背景下国外敌对势力歪曲历史进行思想侵蚀要有足够的辨识力,要坚信自己的判断,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不信谣、不传谣,坚信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李昌清同志认为,“讲政治、有信念”是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践行,要求党员要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刘德林同志认为,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要做到讲政治,应该在组织上加强党性锻炼、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工作上及时上传下达,生活上做到艰苦奋斗,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提高党性修养,树立良好检察人员形象。潘江山同志认为,行动上以政治纪律为准绳,把好纪律关口,做到真正讲政治、讲规矩。
  专题讨论结束后,支部组织党员同志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宣传委员覃筱婷同志就《中国共产党权利保障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了领学,组织委员韦艳艳同志就《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中共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梧检党发〔2015〕2号)、《中共梧州市纪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监察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梧检纪发〔2015〕3号)进行了领学。郑丹宇同志总结指出,通过对上述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使党员同志们对党员的权利和行使的保障、对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有了更加具体的认识,切实增强党员意识、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同时,也进一步明晰了党员的廉洁自律要求、应当遵守的纪律和不能触碰的纪律红线,认真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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