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在广西检察官学院举办的全区检察机关案件信息数据管理培训班上,梧州市院结合我市两级院开展日常统计工作的做法,作了“以‘四定期’工作举措促统计工作精准化”为主题的经验发言,获得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梧州市院在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
2017年以来,针对我市两级院平时在统计子系统操作不规范、案卡填录错误、核查不细致导致数据不准确等问题,梧州市院采取“四定期”工作举措(即定期举办统计培训、定期制作统计“志账”、定期与业务部门沟通交流,定期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并细化统计日志和统计问题台账的内容,严格执行日核查与月核查相结合的制度,确保了报表与数据的准确无误,促进了全市检察机关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我市开展统计工作的经验做法也得到了自治区院案管处的充分肯定与认可。
(市院案管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