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29日,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南宁市上林县召开。会上,梧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进源代表梧州市院作了题为《勇于担当 锐意进取 积极稳妥推进梧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发言。同时,市检察院、藤县检察院的经验材料在会议上编发。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进源在会上作经验发言)
自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梧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部署、推进,办理的案件涉及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国有财产、国土出让等领域,包揽了公益诉讼的多项“广西首例”:广西首例起诉且为广西首例诉讼请求得以完全实现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广西首例办结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获得地方党委、政府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进源在会上作经验发言)
李进源副检察长在交流发言中指出,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主要做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组织、保障、人才的引领作用,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高检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院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多向协同推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强检法衔接、与行政机关等多方协调工作,打造广泛有影响力的宣传矩阵,凝聚保护公益的社会整体合力。三是抓好关键环节,严把调查取证关,强化文书说理,高度重视庭审活动,确保公益诉讼案件质量。四是注重办案效果,提升线索摸排敏感度,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请示汇报,坚定办案政治立场;加强跟踪问效,聚焦检察建议回复整改,强化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