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 图片新闻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18-09-21 08:38: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8年9月20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18年度第9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由该院院长滕志华主持,讨论了一件刑事一审案件,一件刑事二审案件。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昱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永雄依照法律规定全程列席了会议。这是梧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中院审委会会议。
 

 
  会前,黄昱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人的案件汇报,并审阅相关案件材料,做了列席审委会的充分准备。
 
  
  会上,黄昱检察长根据案情,从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就事实认定、证据把握、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社会影响等情况充分发表了列席意见。检察监督意见获得了审委会的同意和支持,实现了对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
  黄昱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和价值追求都是一致的,共同承担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要建立与法院之间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做履行法定职责的诤友、益友,努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共同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黄昱检察长强调,两级检察院检察长要率先垂范,贯彻落实好这项制度。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加强检法两家相互沟通,在个案讨论、重大问题研究等过程中形成共识,总结提炼司法经验,促进良性互动。在列席过程中,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努力培养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持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滕志华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有利于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使案件得到正确处理,共同促进司法进步;有利于加强监督制约,确保审判委员会在实体处理和决策程序上科学、合法、合理;有利于法检两家加强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互相提高,实现良性互动,共同总结提炼司法经验,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今后,要加强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并将该制度推向深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梧州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次,共对7件案件依法提出检察监督意见,较好地发挥了法律监督的作用。在今后工作中,梧州市检察院还将认真贯彻执行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与法院之间建立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为维护法律权威、守护公平正义,为推进平安梧州建设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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