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反馈巡察情况 - 图片新闻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反馈巡察情况
2018-11-07 09:07: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 10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黎远军代表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梧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岑小莲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昱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6日至9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三大问题”、“六大纪律”、“六个围绕”等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黎远军指出,市检察院党组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明显成效。
  巡察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市检察院党组在把方向、管大事、保落实上站位不高;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实践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不够,党组自我监督机制落实不健全,“八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缺失,对干部中出现的一些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未能及时引起重视;抓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干部思想教育不深入,人员流失比较严重,对回应群众诉求重视不够,个别基层检察院在社会安全感民意调查中满意度不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存在“好人主义”现象,民主生活会对责任事件的剖析不够深刻;机关党建弱化,部分党员以忙于工作为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个别基层检察院2013年以来没有发展新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干部培养和人才引进手段单一,人性化关怀较少;整治“四风”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
  黎远军代表巡察组提出了4点意见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统揽全局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党组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和决策的研究、落实,结合实际贯彻好上级党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控,壮大网上正能量。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肃机关党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解决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弱化问题。三是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切实加强自我监督的责任意识。要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效果,增强廉政风险防范。四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增强选人用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准则》《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的监督制度。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岑小莲在会上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从政治高度上认识整改、推动整改。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细化整改责任,深刻剖析问题,逐项深入整改,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实落细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将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昱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有关情况,指出的问题全面客观、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中肯深刻。岑小莲同志的讲话,对如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坚决支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市检察院党组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聚焦问题整改,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结合业务推进,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机关党委副书记和政治部、监察科全体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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