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院召开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动员会 - 重点关注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检察院召开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动员会
2017-03-22 10:24:11   来源:纪检监察   作者:赵官鸿   评论:0 点击:

  2017年3月15日,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经市院党组研究,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动员会。市院党组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反贪局长、反渎局长、副调研员及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受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昱同志的委托,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黄营传达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黄中贤同志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市院党员干部的实际,就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按市委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工作的政治性。强调专项清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实际行动;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二是明确形势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专项清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从严从实开展清理工作,确保队伍清风气正。三是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要做好动员部署,打牢工作根基;要扛起责任担当,抓好自查自纠;要严明纪律要求,加大责任追究;要坚持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笼子。
  黄营组长还就由市院纪检监察机构牵头制订的《梧州市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进行了说明,要求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基本原则(即党组领导,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分步推进;挺纪在前,坚决彻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清理范围、清理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有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认真进行自查和填写《全市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报告表》,相关部门严格甄别核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确保专项清理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完成好、落实好,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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