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最后通牒”! - 扫黑除恶专栏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最后通牒”!
2018-02-28 09:01:42   来源:市院办公室   评论:0 点击: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上, 2月11日,梧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动员部署,梧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昱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梧州市两级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全国、全区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扫黑除恶打得准、打得狠,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除恶初告捷
 
  日前,由岑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恶团伙覃某雄等12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一案,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覃某雄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被告人严某明、曾某文犯开设赌场罪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高某仁等9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为有效打击地方黑恶势力,岑溪市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成立办案组专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进行快审快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在办理过程中,为把该案办成铁案,办案组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同时为确保庭审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办案组在提起公诉后召开了庭前会议,积极做好风险评估预案。最终,法院对该恶势力团伙作出上述判决,检察机关重拳打击黑恶势力,一涉恶团伙获重刑。
 
  此外,长洲区检察院于近日依法审查逮捕了三起涉嫌网上开设赌场的案件,共批捕犯罪嫌疑人22名。目前,这三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强宣传 筑阵地
 
  梧州市检察机关还将加强法制宣传,通过检察官以案释法,对群众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每一个公诉庭变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阵地。同时,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全市两级检察院旗帜鲜明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送他们投案。不然的话,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
www.12389.gov.cn
 
举报电话
010-12389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扫黑除恶 | 梧州检察机关对一起重大涉黑案件提起公诉

分享到: 收藏
>
  友情链接
梧州日报| 梧州零距离网| 正义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制网|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邮编:543000 版权所有 桂ICP备15009209号-1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