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机关首次向县级人民政府送达检察建议 - 重点关注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检察机关首次向县级人民政府送达检察建议
2019-09-06 10:44:31   来源: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增强法律监督效果,2019年9月3日下午,岑溪市检察院就该市辖区内稀土资源管理、国有土地出让领域方面,向岑溪市人民政府发出两件检察建议,并在岑溪市人民政府举行了现场宣告送达会。
 
△宣告送达会现场图
 
梧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军、岑溪市检察院检察长魏钟生,岑溪市政府副市长陈文强以及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送达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见证。

 
 
稀土是我国重要战略稀缺资源,岑溪市既是广西最大的花岗岩矿产地,也是广西离子吸附型稀土矿的重要成矿区,岑溪市稀土矿资源与“岑溪红”花岗岩矿床同源、同空间、相伴生。2018年以来,岑溪市检察院在审查办理非法盗采稀土、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系列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了相关问题线索,依法经过严格的程序开展调查后,发现这些问题需由岑溪市多个行政机关共同发力、综合协调推进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岑溪市检察院决定向岑溪市人民政府发送检察建议书。
 
 
 
送达会上,岑溪市检察院检察长魏钟生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将检察建议书送达岑溪市人民政府。
 
△梧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军
 
会上,梧州市检察院卢军副检察长指出,岑溪市检察院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具体体现,希望通过这次公开宣告送达,进一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就落实检察建议进一步达成共识、形成良性互动,努力践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双赢多赢共赢”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同保护岑溪市的生态环境、守护好家园的绿水青山。
 
 岑溪市副市长陈文强
 
岑溪市副市长陈文强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表示,这两件检察建议针对性很强,起到指导性作用。市政府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和巡查强度,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制度,对查处工作不力、隐瞒不报、有案不查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明确,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据了解,这是岑溪市检察院首次以现场宣告的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也是梧州市检察机关首次向县级人民政府送达检察建议,获得到场见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检团合作,携手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下一篇:法治进校园 | 法育未来,检教护航

分享到: 收藏
>
  友情链接
梧州日报| 梧州零距离网| 正义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制网|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邮编:543000 版权所有 桂ICP备15009209号-1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