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 基层动态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2015-07-13 15:48: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梧州市检察机关今年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方案,梧州市两级检察机关经过三个多月努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完满结束。
结合全国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今年4-6月两级院对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所办理的部份职务犯罪案件245件(含市院公诉部门评查的职务犯罪上诉案件101件)、刑事案件309件、控告申诉案件140件、民事行政案件31件等共723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共发现案件定性、适用法律等23大类别问题67个。
    评查工作先成立由主管副检察长担任组长的评查领导小组,领导、指导全市的案件评查工作。案件评查由自查阶段和复查阶段组成。自查先由各基层院和市院办案部门把评查案卷材料装订成册,根据评查工作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复查阶段由市院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并视情况到基层院进行检查并汇总材料形成部门评查总报告,最后由评查领导小组形成评查总报告。评查案件的内容包括审查证据是否全面、正确,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案件的定性、处理是否正确,是否有漏捕、漏诉现象;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包括立案、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是否得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等;笔录制作和法律文书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涉案款物的扣押、保管、处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要求;是否符合《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之规定;是否按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卷宗装订是否符合《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现象等。
    评查结束后,评查领导小组写出了详尽的案件评查报告,提出了两个值得关注的工作问题和七条整改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市检察院加强对下级院和部门的管理,提供了现实依据,达到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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