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部门“一问、一看、一交叉”工作制度规范办案 - 基层动态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民行部门“一问、一看、一交叉”工作制度规范办案
2015-12-30 17:25: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梧州市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针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查找发现的常见问题,专门出台“一问、一看、一交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规范法律文书、规范卷宗装订,并以此推进日常工作规范化。
梧州市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出台的“一问、一看、一交叉”工作制度,其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
  “一问”是指相关人员对承办人所办理的案件通过口头询问的途径,了解其办案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处理意见是否有法律依据的工作方式。具体要求做到:(1)审批、审核人员对承办人提交的案件在批、核之前,要询问承办人员是否已经按照法定的办案程序履行了受理登记、告知权利义务、送达文书、调阅卷宗、核实证据等应当履行的义务,确保法定办案程序的每一个环节均依法完成,不遗漏、不简化程序。(2)参加案件讨论的检察人员,在讨论发言前,应当向承办人员询问上述情况后再发言表决。
  “一看”:是指相关人员对承办人提交的案件通过查看待装订卷宗内容的途径,了解其办案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处理意见是否有法律依据的工作方式。具体要求做到:(1)审批、审核人员对承办人提交的案件在批、核之前,要认真查看待装订卷宗内页,逐项对照法定的办案程序,确保办案程序的每一个环节均依法完成,不遗漏、不简化程序,并根据所查明的事实,对照法律查看条文出处,寻找依据,提出处理意见。(2)参加案件讨论的检察人员,在听取承办人对案件的汇报后,要认真查看待装订卷宗中反映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确认程序合法后再看事实和证据,然后查找准确的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再作表决发言。
  “一交叉”:是指承办人员在结案时,在发出法律文书、移送或归档之前,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宗后,交由本部门其他干警进行交叉检查,确保程序合法、文书无错漏的一种工作方式。具体要求做到:(1)每案必交叉检查。(2)每个卷宗内设《交叉检查情况记录表》,具体记录检查发现的情况,由检查人员在检查后签名确认。(3)办案人员对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并在《交叉检查情况记录表》上说明纠正情况。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基础。该制度突出强调办案程序的公正性,通过把所有的办案程序细化到《交叉检查情况记录表》里面,除了相关人员“问、看”的方式提醒办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规定外,还让检查人员在最后的交叉检查过程中再度“把关”,对每一个程序环节进行审核,大大提高了办理民事行政案件程序的公正性。
  该制度要求科长、副科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及书记员在承办案件、协助办理案件、参与讨论案件、审批案件过程中,均应遵守该制度规定。梧州市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着力从程序公正角度进一步加以规范办案细节,以此推动办案的实体公正。该制度是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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