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院召开基层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会 - 基层动态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检察院召开基层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会
2018-10-17 09:43: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要求,2018年10月16日,市检察院召开2018年度基层院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会,对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职”“廉”进行现场把脉问诊,促进基层检察院,督促与指导各基层院检察长全面正确履职。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昱主持,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调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 苍梧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兆军,万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蓝兴瑞分别作了述职述廉报告,两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就2016年以来尽责履职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发言围绕履行检察职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三项建设、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务管理及工作创新和落实“两个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昱及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对两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逐一进行了评议,肯定了他们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意见。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昱指出, 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是基层检察工作的“掌舵人”,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其政治站位、思想觉悟、精神状态、素质能力、纪律作风,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一个院乃至一个地区检察机关的凝聚力、战斗力,关系着一个地方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黄昱检察长强调要着重强化四方面建设,一是强化政治建设, 即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强化班子建设, 即以身作则抓班子,从严从实带队伍; 三是强化业务建设, 即聚焦主责抓业务,改革创新促发展; 四是强化基础建设,即强基固本抓基层,着眼长远打基础。同时,要着重加强自我修炼,成为引领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旗帜和标杆,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做行动上的带头人;紧盯前沿,锐意进取,做改革上的创新人;廉洁自律,坚守防线,做从政上的干净人;关爱干警,全面培养,做事业上的引路人。

      这是梧州市检察机关首次开展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梧州市检察机关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市人民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从2018年开始,每年安排两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必将进一步强化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关系,加强对基层检察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基层院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全面履行职责,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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