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之光”,温暖受害人的心 - 基层动态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用“法治之光”,温暖受害人的心
2018-12-14 08:49:19   来源:万秀区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一夜风起而知冬,12月的梧州,纷纷的雨滴夹着阵阵寒意,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办案检察官将司法救助金分别送到刘某某、周某某等受害人手中,让她们在这寒冬腊月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2018年5月8日凌晨,因感情纠纷,刘某某被严某某用刀砍伤面部、颈部、背部等身体多处部位,致住院治疗。经梧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其伤情为轻伤二级。同年9月30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以严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事发至今严某某未对刘某某作出任何赔偿。
      2018年5月8日凌晨,因感情纠纷,刘某某被严某某用刀砍伤面部、颈部、背部等身体多处部位,致住院治疗。经梧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其伤情为轻伤二级。同年9月30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以严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事发至今严某某未对刘某某作出任何赔偿。
      在两起案件发生后,由于案件的被告人均没有赔偿能力,使得原本生活就困难的刘某某、周某某家庭一下陷入了困境。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查案件,多次到两被害人居住地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发现两被害人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经依法审查,认为两被害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依法启动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程序,经严格审批,决定给予两名被害人救助金以解当前的困境。与此同时,检察干警通过家访与被害人面对面沟通, 悉心开解,耐心安抚,鼓励他们克服因犯罪行为带来的恐惧心理,慢慢走出阴影,融入正常生活,并嘱咐他们用好救助金,要相信党和政府,相信法律,有困难和问题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向检察机关和党委政府反映,检察机关一定会尽力提供帮助和支持。
       赠送锦旗的感人一幕,是“情系百姓、司法为民”理念的剪影,也是检察机关立足新时代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社会大局的缩影。近年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改进和深化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积极探索拓宽救助渠道,聚力拓展救助形式,完善救助机制,切实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7人,均向被害人(家属)发放了司法救助金,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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