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1名涉恶“村霸”案开庭审理 - 扫黑除恶专栏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万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1名涉恶“村霸”案开庭审理
2018-10-19 09:39:14   来源:万秀区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10月18日,由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莫子兰等21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万秀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此案是万秀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提起公诉开庭审理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莫子兰等21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一案,由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区分局侦查终结,于2018年6月12日向万秀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7月27日,万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莫子兰、黄敏宏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莫子兰等21人纠集他人多次或积极实施恐吓他人、任意损毁财物等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密切联系,以村长莫子兰为首,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犯罪活动,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
      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广、证据材料多,社会影响大。为确保审判顺利进行,庭审前,检察官办案组制定详细的出庭预案,并通过庭前会议与辩护人交换意见。庭审中,公诉人针对案件的起因、被告人纠集、合谋、参与作案及次数、过程等进行讯问、质证;向法庭宣读和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并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意见进行有理有据的辩驳,充分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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