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何美宗作出逮捕决定 - 案件公开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何美宗作出逮捕决定
2021-02-20 18:20: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梧州市长洲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原站长、(兼)兴龙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何美宗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长洲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何美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梧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潘良作出逮捕决定
下一篇:梧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受贿罪、贪污罪对陶健钊提起公诉

分享到: 收藏
>
  友情链接
梧州日报| 梧州零距离网| 正义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制网|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邮编:543000 版权所有 桂ICP备15009209号-1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