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某奎等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奎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间,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其中,2021年4月24日下午,黄某奎指使黄某金、黄某祚驾车将毒品送到荔玉高速公路马练出入口引路附近处贩卖给被告人李某和、李某武。公安民警在马练镇高速收费站匝道处将李某和、李某武当场抓获,并现场查获两包分别净重117.63克、992.53克的冰毒。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黄某奎、黄某金、黄某祚的刑事责任,以运输毒品罪追究李某和、李某武的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奎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间,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其中,2021年4月24日下午,黄某奎指使黄某金、黄某祚驾车将毒品送到荔玉高速公路马练出入口引路附近处贩卖给被告人李某和、李某武。公安民警在马练镇高速收费站匝道处将李某和、李某武当场抓获,并现场查获两包分别净重117.63克、992.53克的冰毒。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黄某奎、黄某金、黄某祚的刑事责任,以运输毒品罪追究李某和、李某武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