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某强等六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12月31日,被告人黄某强指使被告人黄某某从广西藤县运输毒品到广东省开平市。2022年1月1日,黄某强、被告人黄某荣、张某廷在广东省开平市进行毒品交易,交易完成后张某廷伙同被告人梅某将部分毒品贩卖给被告人李某强。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黄某强的刑事责任,以贩卖毒品罪追究黄某荣、张某廷、梅某的刑事责任,以运输毒品罪追究黄某某的刑事责任,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李某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