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余洋、周新何提起公诉 - 案件公开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余洋、周新何提起公诉
2019-08-01 09:09: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依法对被告人余洋、周新何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某公司没有提供真实劳务派遣的情况下,被告人余洋、周新何以某公司名义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6份,票面价税合计人民币26250077.33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98份,票面价税合计人民币76383785.18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被告人余洋、周新何既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又犯虚开发票罪,应当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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