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唐某胜涉疫诈骗案当庭宣判 - 案件公开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唐某胜涉疫诈骗案当庭宣判
2020-03-03 09:04:00   来源:龙圩区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3月2日,由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唐某胜利用微信发布虚假口罩信息实施诈骗一案,在龙圩区人民法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该案由龙圩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彭政担任审判长,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覃翔通过视频方式出庭支持公诉。


 
经审理查明:
      2020年2月,被告人唐某胜见到他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即起意利用疫情实施诈骗,并将该口罩销售信息修改转发至自己朋友圈。2月8日,唐某胜通过虚构可提供口罩货源的事实,骗取被害人钟某某人民币17500元。得手后,唐某胜将所得赃款全部用于赌博花光,并为逃避打击注销了其实施诈骗所使用的微信号。



      针对发生在龙圩辖区内的首起涉疫案件,龙圩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指派专人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仅用1天时间便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唐某胜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月23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龙圩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指导补强相关证据,仅用3天时间,于2月26日依法对唐某胜涉嫌诈骗案提起公诉。
 

      由于被告人唐某胜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龙圩区检察院依法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建议庭审适用速裁程序进行。被告人唐某胜当庭认罪,表示自己不应利用疫情发国难财,并一定以此为戒,绝不再犯。
 
      经审理,龙圩区法院当庭对被告人唐某胜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实施诈骗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唐某胜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唐某胜当庭自愿认罪,表示服判不上诉。
 
      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龙圩区检察院积极担当作为,将严厉打击涉疫犯罪作为当前重要工作,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上启下的职能作用,建立涉疫案件线索通报、牵头联席会商、捕诉一体审查、协作远程庭审等机制,主动协调公安、法院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提升办案效率和确保办案质量、效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更多更强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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