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法院、看守所!“远程开庭”so easy~ - 案件公开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直通法院、看守所!“远程开庭”so easy~
2020-03-18 08:49: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控疫情风险,3月17日,梧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也可称经济犯罪检察部)、第七检察部(也可称未成年人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在梧州市检察院远程视频开庭室分别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出席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两场庭审活动。

 
梧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出席张某某等四人窃取信用卡信息罪上诉、抗诉案庭审活动。

 
梧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出席黄某某寻衅滋事罪上诉、抗诉案庭审活动。
 
      这两次庭审活动审理的案件均是二审上诉、抗诉案件,由于该两起案件上诉人在一审期间均是自愿认罪认罚,对判决认定的罪名与事实没有意见,仅就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经承办检察官与法官商议,预估庭审时间不长,采用远程视频开庭不致影响庭审效果,遂决定通过网络云庭远程视频设备开展庭审活动。
 
      庭审中,通过远程视频设备,参加庭审活动的各方互相能够清晰的看到对方的影像,声音清晰、切换顺畅,各方可以充分地表达意见,庭审效果能够得到充足的保障。法庭调查阶段,在审判长的掌控下,检辩双方分别讯问了上诉人,并分别对一审证据认定发表意见;法庭辩论阶段,远程视频设备丝毫没有约束检辩双方意见的表达;最后陈述阶段,上诉人进行认罪悔罪的陈述也清晰地表达出来,各个庭审阶段都有序地顺利进行。既维护了上诉人的诉讼权利,又实现了信息化技术与刑事司法的深度融合。最终,两次庭审活动均在一个小时左右就顺利开展完毕,达到了预期的庭审效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梧州市检察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办案方式,充分依托“智慧检务”建设成果,开启网上办案“云模式”,不断为法律监督工作提速增效。本次远程开庭,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上诉人分别在三个不同的地方(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利用远程视频参加庭审活动,检察官不需要前往法院,只需要在检察院的远程视频开庭室即可出席庭审。梧州市检察院充分利用新科技,实现“三地”无障碍、无接触“面对面”庭审。既保护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省了来回法院的时间,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梧州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唐某胜涉疫诈骗案当庭宣判
下一篇:市检察机关快捕快诉一起涉“疫”妨害公务案一审速裁宣判

分享到: 收藏
>
  友情链接
梧州日报| 梧州零距离网| 正义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制网|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邮编:543000 版权所有 桂ICP备15009209号-1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