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市检察机关荣获 全区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五项大奖 - 检察风采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喜报:我市检察机关荣获 全区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五项大奖
2018-06-19 09:56:08   来源:市院研究室   评论:0 点击:

       2018年6月1日,第十八届全区检察研究年会在自治区检察院召开。会议对获奖的67项优秀成果和5个组织奖单位进行了表彰,我市检察机关表现突出,共有4篇优秀成果获奖,同时我院再次荣获组织奖,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军在会上作了《以“三个坚持”和“三个强化”推动检察理论调研工作上新台阶》的经验发言,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卢军副检察长代表我院领奖)
 
(卢军副检察长在会上作经验发言)
 
       近年来,在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立足我市检察理论调研工作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三个坚持”和“三个强化”推动我市检察理论调研工作上新台阶。
       “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全市检察理论调研工作年度目标机制,每年年初确定全市两级院年度工作目标,2017年,我市两级院共在法学期刊公开发表文章83篇(同比上升22.96%)、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9篇(同比上升11.76%)、获地市级奖励42篇。二是坚持专题调研工作机制,组织两级院确定30项以上的专题调研题目,并从中择优选择3个以上专题调研题目作为我市重点专题调研题目上报。三是坚持理论调研年会工作机制,每年我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并与梧州学院套开专题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点评,提升年会的影响力和综合效果。2017年,我市两级院有24篇优秀调研成果在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获奖。
 
(我院获奖作者曾城领奖)
 
       “三个强化”,一是强化人才团队建设,注重日常工作中的“传、帮、带”的作用,同时组织两级院调研骨干到清华大学、暨南大学等名校进行检察理论业务培训;苍梧、岑溪、藤县、长洲、龙圩等基层院结合实际调整充实理论调研工作负责人,为组织协调好两级院检察理论调研工作夯实人力基础。二是强化交流平台建设。一方面,加强对外交流,2017年,我市两级院有18篇成果在广西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优秀成果评选中获奖或成果交流;有18篇成果在梧州市法学会组织的“法治梧州”征文中获奖,占获奖成果的三分之一以上,成果质量受到市法学会和征文评审专家的肯定。另一方面,强化成果内部交流。在市院年会上组织获奖作者进行经验交流,利用《梧检调研》电子内刊“本地研究成果”子刊平台,编发刊登我市干警在市级以上研讨会获奖或发表在知名期刊、重要法学期刊的优秀成果。三是强化成果原创导向。坚持不超过30%复制比的底线,要求两级院使用更严格的软件对申报市院年会的成果进行复制比检测并附复制比检测报告,对高于复制比底线的成果一律不予参评。
       辛勤的付出,获得了可喜的成绩。这是2013年以来,我院五次荣获广西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组织奖,三次在会上作经验交流;今年我院还获得了广西刑法学研究会组织奖,两级院多篇优秀成果在会上获奖。
 
我市检察机关在第十八届全区年会获优秀成果奖项目:
调查报告类二等奖:W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情况的调查报告/梧州市检察院曾城
调查报告类三等奖:W市河道采砂相关情况调研报告/梧州市检察院调研组
普通论文类三等奖:检察环节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路径——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为视角/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林婷婷
案例分析类优秀奖:浅析实行犯的主从犯认定问题——以陈某非法经营案为视角/藤县检察院唐理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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