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梧州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议上,黄昱强调
凝心聚力齐争创 奋楫扬帆勇争先
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
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
凝心聚力齐争创 奋楫扬帆勇争先
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
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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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2020年4月30日上午,梧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昱出席会议并作部署讲话。为做好创建工作,在会议上,黄昱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不断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重要性;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正视创建面临的多方压力;
三要善于总结找准着力点,坚定争创信心;
四要落实落细责任,多措并举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黄昱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和计划,推动创建工作有序、高效、深入、全面开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间的交流沟通,了解工作开展情况。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多请示、勤汇报。要加强创建工作的横向交流与联系,适时组织参观学习,认真吸取先进单位的经验,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黄昱强调,层层压实责任,全员全程参与。“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是个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要做好创建各项工作,院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层层压实责任,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局面,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总之,通过再动员再部署,全体干警一定要高度重视,思想认识一定要到点上,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归根到底就是一个字—— “干”!
近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卢宽与市文明办主任邹高文等一行到市检察院指导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实地调研我院创建载体等情况,提出了“扎实的台账、明确的载体、突出的品牌”三点指导意见。
黄昱检察长强调,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的指导意见,为梧州市检察院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接下来的创建工作中,要认真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梧州市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