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如何完善检察建议 - 理论探讨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如何完善检察建议
2020-10-20 08:14: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如何完善检察建议

——以梧州市检察机关2015年以来检察建议工作情况为样本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黄昱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战略部署,检察机关要以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检察机关参与国家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近年来,梧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工作,2015年1月至2020年3月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386件,在促进行政机关政法机关规范执法、社会综合治理、及时纠正和预防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文通过分析研究2015年以来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建议工作,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以期更好地促进检察建议工作,更好地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梧州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经验做法

  (一)在社会综合治理中运用检察建议,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梧州市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的同时,针对一定时期内频繁发生的案件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理的案件进行分析,深挖各类案件背后的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整改,有效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如,针对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梧州市水域内存在严重的偷采、滥采河砂问题,2019年5月,梧州市检察院向梧州市水利局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水利局依法履行对河砂监督管理的职责,获水利局积极回应。水利局制定了整改措施,逐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河道安全,目前已清理非法码头7个、扣押无证采砂船48艘,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在公益诉讼中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梧州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共利益问题,切实保护“青山绿水”,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实现了法律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如,针对在藤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非法建设码头的违法行为,藤县检察院2018年9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积极履行职责,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4个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保护区内的非法建设码头进行整治,解决了全县20多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又如,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梧州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就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其中苍梧县、岑溪市、藤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各车站、市场、乡镇走访调查废弃口罩处置情况后,向当地卫健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共同推进废弃口罩等防疫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

  (三)在诉讼监督中善用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梧州市检察机关在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中积极以检察建议的方式,依法监督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诉讼裁判结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如,梧州市两级检察院民行部门2018年以来共办理16起涉及虚假诉讼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其中8起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后,法院均裁定启动再审程序并已全部改判,有效打击了不法分子以虚假诉讼侵犯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利益的恶劣行为。

  (四)积极探索检察建议宣告送达的方式,助力提高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

  为提高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重视程度,增强检察建议的实效,梧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宣告送达的方式,2018年以来共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32份。如,针对近年来办理金融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金融领域监督管理、内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梧州市检察院决定向中国银保监会梧州监管分局发送检察建议书,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这份检察建议书采取宣告送达的形式,由检察长公开宣读检察建议书,梧州市委政法委领导莅临现场指导,梧州银保监分局相关领导、部分市金融机构和银行的主要业务负责人参加送达仪式,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到场见证,效果非常好。前述梧州市检察院就偷采、滥采河砂问题向市水利局发送的检察建议,以及藤县检察院就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非法建设码头问题发送的诉前检察建议,也采取了宣告送达的方式。这一做法获受邀到场见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一致好评。

  二、梧州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路径

  梧州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且具有一定特色,但仍然存在检察建议的数量较少、工作发展不平衡、制发及管理不规范、部分文书质量不高、宣告送达的比例较低、部分检察建议监督效果不理想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检察建议工作的效果。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检察建议工作,将其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更好地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市域治理现代化。

  (一)在坚持审慎必要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检察建议的数量

  在坚持审慎必要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检察建议的工作力度,但也要杜绝片面追究数量和规模导致乱发、滥发检察建议的情况发生。要将检察建议作为重点工作谋划部署,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理念,强化再审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提升检察诉讼监督效率效果的作用,发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弥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短板”的效用,运用诉前检察建议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层次水平。尤其要加大检察建议在扫黑除恶、公益诉讼、诉讼监督等工作中的运用,争取在未成年人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等业务领域的检察建议数量有较大增加。

  (二)在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方面下功夫,通过提升质量让被建议单位信服

  在增加检察建议数量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检察建议的质量和监督的精准性。在开展检察建议工作中,要始终贯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在办案中积极关注监督线索,扎实做好调查取证,深入论证,灵活运用检察智慧,保证检察建议依法有据、质效并优。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特点、规律,加强检察建议文书的说理性,准确适用法律,所提出的建议对策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检察建议中涉及的疑难、复杂和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要咨询专家意见并组织论证,确保建议的专业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被建议单位信服,使其乐意接受、真心整改、能够整改并取得实效,力求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三)规范检察建议文书的制发和管理,促进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开展

  要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对检察建议制发流程的管理,严格执行检察建议审核、审批、送达、登记、备案制度,并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及时掌握检察建议整改落实信息,确保建议能落地生根。同时还要完善对检察建议的考评制度,进一步明确制发检察建议也是办案,发挥好绩效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并认真做好数据汇总、情况分析和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各业务条线干警规范使用检察建议方面的培训。举办全市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促进检察建议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

  (四)积极探索宣告送达的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梧州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宣告送达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宣告送达的力度。但适用宣告送达前,应事先征求被建议单位的意见,征得其同意后才进行。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脱贫攻坚、涉黑涉恶犯罪社会治理、青少年司法保护和校园安全建设等社会强烈关注问题的检察建议,可以积极采用现场宣告送达方式,逐步提高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的应用比例。

  (五)加大沟通和跟踪督促力度,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检察建议发出前可以主动与被建议单位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检察建议具体明确、切实可行;检察建议发出后,被建议单位有异议的,也应该认真听取其意见,如发现检察建议确有不妥之处应及时更正。要持续跟踪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对没有及时回复的,督促被建议单位及时回复;对被建议单位已作出整改的,继续跟踪了解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被建议单位在落实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要积极帮助和支持被建议单位予以解决;对执行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的要进一步采取措施进行督促,避免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停留于表面,积极推动检察建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尤其要加大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二号、三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有关部门将相关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要时可以借助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力量,助力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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