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节"开玩笑,当心触法惹官司 - 以案说法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愚人节"开玩笑,当心触法惹官司
2015-07-20 17:04:52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姜洪    评论:0 点击:

    4月1日是西方的“愚人节”,根据西方国家的传统,这一天人们可以互相开玩笑,喊一声“愚人节的玩笑”,恶作剧就会被原谅。如今在我国,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愚人节”开玩笑、恶作剧,平添一些乐趣。但是要提醒大家,愚人节“整人”要有度,不然可能要负法律责任,“duang”地一下子就“进去”了。

  这不是危言耸听。司法机关曾处理过多起类似的纠纷:小吴小李是同村好友,小李到省城打工。“愚人节”当天小吴打电话给小李说他家出了大事,只能等小李回来才能细说。小李抛开工作赶回老家,才知道是谎言,他又气又恼,与小吴发生了厮打。最后,二人经调解解决了纠纷。

  还有的玩笑更过火,后果也更严重。去年4月1日,有一名女网友在微信朋友圈中上传“割腕”照片,朋友信以为真报了警。民警经过1个多小时的寻找,终于找到“自杀”女子,女子称“这是愚人节的玩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教育和警告。这仅仅是依法进行轻微处理的情形。对于恶意骚扰“110”以及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当事人再“任性”一点,还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规定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开玩笑过度导致伤亡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责任人主观上一般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有的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一些人在玩笑中开具欠条、或者许下书面承诺,一旦惹上官司,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不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就要履行承诺。因此,公众在娱乐的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一时兴起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千万要切记,愚人节不是“骗人不犯法的日子”,开玩笑不是犯法免责的理由。在国外,人们过愚人节一般是打扮成小丑或者其他可笑的形象进行狂欢游行,人与人之间开玩笑也都注意给对方必要的精神尊重和健康生命保障,不失庄重和底线。如果把这个本应充满快乐的节日变成“耍人节”,轻则会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重则会触犯法律承担法律后果。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天平等,4月1日这天也不例外,愚人虽很轻松,如果触犯了法律,追究责任没商量。且行且珍惜吧,因为法律不过愚人节。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聚众斗殴案案例分析
下一篇:非法财物能否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

分享到: 收藏
>
  友情链接
梧州日报| 梧州零距离网| 正义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制网|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邮编:543000 版权所有 桂ICP备15009209号-1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