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无准运证运输伪劣卷烟被提起公诉 - 以案说法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两名男子无准运证运输伪劣卷烟被提起公诉
2019-03-01 10:02:05   来源: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运输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为获取酬劳,两名男子无准运证运输伪劣卷烟,运输途中被岑溪市烟草局执法人员查获。近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欧某锋、黄某杰提起公诉。

      经依法查明:2018年9月10日下午,被告人欧某锋、黄某杰为获得人工费用报酬,受他人雇请,在明知无任何烟草运输手续的情况下,驾驶装有1000多条香烟的宝骏牌面包车,从广西防城港东兴市出发欲将上述香烟运往广东省广州市。当欧某锋、黄某杰驾驶车辆到G65包茂高速公路岑溪服务区时被岑溪市烟草局执法人员查获。经烟草部门鉴定,上述香烟制品均为伪劣卷烟,价值人民币160500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欧某锋、黄某杰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在没有办理烟草运输许可手续的情况下运输烟草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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