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满家庭成“赌窝”,谁之过? - 以案说法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美满家庭成“赌窝”,谁之过?
2019-06-19 17:40:57   来源:藤县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隐蔽。近日,由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进、黄某萍等十人涉嫌开设赌场罪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隐蔽。近日,由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进、黄某萍等十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宣判,藤县人民法院以犯开设赌场罪对黄某进、黄某萍等人判处四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6年至2017年,黄某进拉拢包括妻子黄某萍、同胞姐弟黄某钊、黄某芬在内等9人加入QQ赌博群,负责客服、财务等工作。黄某进等人通过在赌博群内接受参赌人员对“**时时彩”彩票数字开奖结果押注等方式开设赌场,涉案赌资达上千万元。
    2018年10月22日,藤县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黄某进、黄某萍、黄某钊等10人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该案的10名被告人进行了判决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的行为。家庭是一个具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的温暖综合体,在本案中,10名被告中有5人来自于同一个家庭。他们利用家庭,这一被亲情包裹着的严密阵营实施共同犯罪,使家庭成为了滋生犯罪的温床。
      法律意识淡薄,是引发犯罪的最根本原因。无论是受亲情影响,还是由于利益冲突,黄某进等人共同犯罪的根源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或无视法律。古语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案中,黄某进等人违反法律法规,大肆收揽不义之财,终是丢了钱财,也失了自由,可谓得不偿失。
     赌博、开设赌场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风气,同时还诱发大量的其他违法犯罪,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社会危害性极大。检察官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并远离赌博,一旦发现此类QQ群、微信群,可以直接向警方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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