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救人还是先报警?未料,你却选择逃逸 - 以案说法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先救人还是先报警?未料,你却选择逃逸
2019-08-02 11:19: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交通事故,是每一个人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采取救人、呼叫救护、报警、取证以解决问题,但实际上一般人遇到事故都会感到惊慌。
  北京市南四环的车辆追尾事故
  事故回顾:7月16日凌晨,一个发生在北京市南四环的车辆追尾事故引发关注。经交警部门通报,这起事故造成了后车车内两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一段记录了追尾车辆从冒烟到起火,最终被火焰吞噬的短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开来。根据通报,铲车司机是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这段视频也引发了大众对于先救人还是先报警的讨论。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这起车祸的悲剧让人思考的,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法律背后的道德问题。更有遇到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者甚至可能直接逃跑。其实肇事逃逸是极不明智的做法,甚至会直接将可以挽救的局面推向无法挽回。并且,肇事逃逸一旦被抓捕,后果很严重。
  
  黄某交通肇事案
  事故回顾:2018年8月22日,被告人黄某驾驶普通货车驶入梧州市龙圩区西南大道的某小区。当车辆行驶至小区一斜坡时,因黄某操作不慎致使车辆往后方倒退,导致车辆与在小区人行道内打扑克的被害人黎某、李某、刘某、严某发生碰撞,造成黎某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龙圩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最终,黄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大家要知道,虽然事故已经发生了无法避免,但逃逸与否对事故最终处理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有可能不是很严重的伤因为肇事者的逃逸拖到当事人死亡,从最初简单的赔偿问题因逃逸直接将自己送进监狱。
  交通事故猛如虎,血的教训反复教育大家,一个人会开车,不等于就能成为一个懂法的交通参与者。让我们一起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来源 | 龙圩区人民检察院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笔记本历险记
下一篇:有件“作弊衣服”你敢穿吗?当场被抓那种!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
>
  友情链接
梧州日报| 梧州零距离网| 正义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制网|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邮编:543000 版权所有 桂ICP备15009209号-1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