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刷“快手”的当心了!10多名女子都被“他”骗了! - 以案说法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爱刷“快手”的当心了!10多名女子都被“他”骗了!
2019-09-02 08:43:34   来源: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现如今,一些网络交友平台越来越火。许多人企图通过这些平台或交友或消除寂寞或寻找人生伴侣,或一夜圆梦变“网红”。殊不知,这其中也可能暗藏骗局……在岑溪就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名男子通过快手或微信等网络平台实施诈骗,10多名女子不幸“栽”在他手上,被骗钱财27万余元。

案情回顾
 

       梁某华,广东吴川人,有诈骗犯罪前科,利用女孩们想红想当女主播的心理,在快手或微信等网络平台专门寻找女性用户添加为好友,然后使用假名以帮拍视频为由与对方联系,一番夸夸其谈骗得信任后,很快就成为其“女朋友”,便频频以帮助女孩们增加粉丝、提升视频关注度等各种理由,向女孩们索取数百元至数万元的“费用”。

 
       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梁某华以梁某辉或梁总的名义,通过快手或微信等网络平台认识小玲、小珍(均为化名)等10多名女性。梁某华在取得上述小玲、小珍等人的信任后,以投资、借款、修车、拍摄视频、交男女朋友等各种理由,骗取她们的感情和钱财

       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梁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
       最终,梁某华因犯诈骗罪,被岑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普法时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网上交友需谨慎
尽量避免约见网友
切实保护好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
以免遇上“披着羊皮的狼”
 
凡是涉及资金问题
务必保持清醒
多和家人、朋友商量
不要轻易被感情冲昏了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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