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底下竟有如此好事,一起“挖宝”还有钱分? - 以案说法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天底下竟有如此好事,一起“挖宝”还有钱分?
2019-10-24 18:10:49   来源: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谈到风水,大家可能都不太陌生
“宅西有路,财神光顾”
“宅北有龙,前程无穷”
这一句句朗朗上口的风水密语
寄托了人们对生活的美好愿望

 
有一位“高人”,他可“厉害”了,不仅会看坟山风水,还能用仪器测出哪里有金银财宝!关键是,挖出来的宝还能和你平分!真的吗??
 
 
 
 
2014年5月,被害人莫某进听说一个名叫梁全(真名庞某元)的地理先生很有名,于是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庞某元,并多次让他帮忙找坟山。一回生二回熟,庞某元觉得莫某进十分信任他,于是他冒充自己是某地矿局的人,知道哪里藏有金银,想用挖金银的形式诈骗莫某进钱财。
骗局就这样开始了····
 
2015年8月,庞某元到莫某进小舅子家吃饭,他拿出指南针胡乱测了一下,说客厅位置有金银。
No.1
现场挖宝,骗取信任
9月,庞某元事先藏好五块半圆形状的“银”(别人用锡铸好的)在岑溪市昙容三叉村一水渠处,然后带莫某进去挖,找到了之前放好的五块半圆形状的银。后来庞某元还带莫某进去其他地方,乱指一通说埋有窝金银,只因天机未到,还不适合挖掘。庞某元连续带莫某进去了多处所谓埋有金银的地方,就是想进一步试探莫某进是否会上当,没想到莫某进都信以为真。
No.2
多次借钱,酝酿时机
期间,庞某元多次以看山头向莫某进借钱。其中:以到梨木镇看山头地质桩头为由,借了500元;以到水汶镇看地质桩头为由,借了700元;以到中山监狱一钛铁地方看龙脉为由,借了1000元;以到广东湛江评估灾情为由,借了3500元。庞某元以各种理由共向莫某进借了近6000元,每一次莫某进都十分信任他并大方借钱,庞某元认为诈骗时机成熟了。
No.3
一场大“骗”正式上演······
过了一星期,庞某元打电话给莫某进说他挖到了“六兽”,让莫某进带回家保管。庞某元骗莫某进说挖“兽王”时被发现要封口费,于是莫某进给了庞某元1400元。庞某元又以家人反悔、被当地村委扣留、给村民人工费等理由,骗取莫某进8300元。最后庞某元给了一个仪器让莫某进带回家。
 
过了一个多月,庞某元对莫某进说要拿回被扣押的“黄金”,莫某进深信不疑,给了庞某元12000元,庞某元将九块半圆状白金交给莫某进。后来庞某元陆续说挖到“金龟”、“金牛”、“玉狮子”、“ 玉印”、“ 金箩元”、“ 金鱼”、“ 玉兔”等 “金银玉器”,又让莫某进分多次给了16余万元。庞某元将这些“金银玉器”交由莫某进带回家保管,并承诺和莫某进平分卖 “金银玉器”的钱。
 
“金银玉器”实为地摊货
2019年3月17日,庞某元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逮捕。期间,庞某元如实供述了这些“金银玉器”均是其从玉林、梧州等地的地摊廉价买来的。
 
检察官说法
庞某元假扮”地理先生”,以挖掘“金银玉器”需要封口费、活动经费,平分 “金银玉器”出卖金为由,多次诈骗莫某进人民币共194400元。庞某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
2019年9月12日,被告人庞某元因犯诈骗罪,被岑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假扮“地理先生”,利用挖宝分钱实施诈骗,虽然作案手法“老套”,但还是会有起贪念或缺乏辨别能力的群众被套路而上当受骗。检察官要提醒大家,这类诈骗一般是团伙相互配合作案,常有以下关键词:“挖到宝”、“金银玉器”、“分钱”、“急需用钱”、“借钱”。
 
防骗关键是提高警惕,切莫起贪念,对于陌生人送上门的“好处”切勿轻信。同时,要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的人或情况时要及时告知身边人防范或报警,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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