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者口头下赌注赖账,庄家“拔刀相助”坐牢 - 以案说法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围观者口头下赌注赖账,庄家“拔刀相助”坐牢
2020-05-08 09:06:00   来源:龙圩区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赌博,十赌九输
且容易引发纠纷
这不,一言不合
竟掏出了刀子
 
      2018年10月的一天,覃某某和他人在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某广场处利用扑克牌“十三张”进行赌博。在覃某某“坐庄”时,路过的杨某某通过一个“闲家”口头下注100元,结果却输了。由于杨某某输了钱却不认账,覃某某一气之下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杨某某面部、胸部、手部划伤。
 
       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覃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覃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您
 
      赌博害人害己,轻者家财散尽,重则触犯刑律,同时还极易引起各种纠纷,进一步引发各种违法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因此不管是传统的赌博或是网络赌博,均不可触碰。珍惜美好生活,敬请远离赌博。
 
相关法律知识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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