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梧州市检察机关获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
2021-06-18 21:19: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
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加大办案力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19年12月梧州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2020年4月28日,在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全区检察机关对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核心数据综合考评,梧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区检察机关排名前列。2021年4月梧州市检察院黎健坤案专案组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称号。
2021年6月10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集体;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日葵,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郑俊婷,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林婷婷,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黄俊君等人荣获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个人。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下一篇:喜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获中华诗词学会认定为“诗教示范单位”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