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符家壮、符锡昌、符立义、符立材、符华昌、符景昌、符立宏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该案由岑溪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符家壮等七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符家壮、符锡昌、符立义、符立材、符华昌、符景昌、符立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拦路的手段进行要挟,多次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七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岑溪市首例涉恶案件被依法提起公诉
2018-11-12 15:25:22 来源: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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