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君俊到梧州市检察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 扫黑除恶专栏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沙君俊到梧州市检察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9-04-03 15:50: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3月29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沙君俊一行到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召开专题座谈会。梧州市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院分管领导参加座谈会。
  

  会议现场
 

  会上,黄昱检察长就梧州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沙君俊

  沙君俊组长对梧州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沙君俊组长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高检院、自治区党委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自觉提升站位、引领方向、指导实践、激励斗志,确保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沙君俊组长要求要准确理解中央部署意图,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综治,把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与公安机关要通力合作,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共同办理好涉黑恶案件;要狠抓执行力建设,以极端负责态度做好查漏补缺和整改落实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检察机关要对照党中央和高检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对照中央督导工作方案和中央第一轮督导发现的问题,结合历次督查、检查、评查活动,举一反三,全方位深入开展查漏补缺和整改落实工作。
  沙君俊组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要靠前指挥,带头办案。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制定的“扫黑除恶工作院领导‘包院包案’机制”,突出检察长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要切实扛起直接责任人责任,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靠前指挥、带头直接办理涉黑案件。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昱

  黄昱检察长表示:梧州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沙君俊组长的讲话精神和具体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同时加强经验总结,积极提出检察建议,推进社会治理。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保持工作劲头,进一步加大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二是注重案件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三是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全面开展自查排查;四是加强理论学习,结合岗位练兵提高实战能力 ;五是坚持案件督查指导,保障办案效率和质量统一;六是完善台帐,做好中央督导组迎检工作。
  

  
           沙君俊组长一行到扫黑办检查扫黑除恶工作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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