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岑溪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提起公诉 - 扫黑除恶专栏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依法对岑溪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提起公诉
2019-05-29 16:11:13   来源: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2019年5月23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卖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对梁庆等2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这是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提起公诉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强力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提审被告人
 
       2017年9月以来,被告人梁庆(绰号“西门”)先后纠集了被告人谢立德(绰号“大B哥”)、黎钊杏(梁庆老婆,绰号“四嫂”)等人,网罗被告人陈东林(绰号“三天”)、杨林平(绰号“二叔”)等一批社会闲散、刑满释放人员,组织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梁庆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谢立德等12人为骨干成员,以陈东林等15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西门帮”。该组织通过实施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卖淫、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西门帮”在岑溪称霸一方,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立即组建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7.01”专案组,整合办案骨干力量,全面细致深入审查案卷。期间,专案组针对案件定性、证据完善等问题多次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进行沟通研判,组织专案组成员奔赴区内羁押场所提审被告人,深入彻查,不枉不纵,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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