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诉人指控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 2018年期间,被告人吴昶桦、陈思帆、刘文辉等恶势力团伙在岑溪市范围内多次实施殴打、威胁、恐吓、驱赶他人以及打砸、破坏酒吧设备和他人车辆等行为。被告人吴昶桦、孔祥超、陈思帆、刘庆龙、林建霖、赖俊有、刘文辉、黄耀文8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持械滋事的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已经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扫黑办成员观摩庭审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以及辩论,并就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定罪量刑充分发表意见。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涉案人员及较多,该案将择期宣判。庭审最后,金兆军检察长对该案被告人当庭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同时也为到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希望今天的审判能使被告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风华正茂的他们,本应是值得期待的有用之才、家庭的顶梁柱,可惜为非作恶成为令人不齿的犯罪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社会稳定祥和、人民安居乐业是人心所向,绝不允许黑恶势力横行霸道!此次检察长出庭公诉涉恶案件,彰显了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
该案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不断强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此外,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打击吸毒、赌博、传销等违法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