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欧灿辉等七人恶势力犯罪系列案件,经龙圩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认定欧灿辉、钟浩辉、谢家豪、陈创源和林某、莫某皓、秦某鸿(三名被告人为未成年人)七人构成恶势力,并以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抢劫罪,分别判处欧灿辉等七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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