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市民标兵王锦梅:做新时代文明人,树立榜样力量 - 学习宣传先进典型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文明市民标兵王锦梅:做新时代文明人,树立榜样力量
2020-09-09 17:46: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王锦梅,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王锦梅,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在她的带领下,苍梧检察院控申科建立起与政府、社会和家庭相衔接的综合救助体系,连续第六届获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每逢“六一”儿童节、“春节”、“三八妇女节”等节日,她经常和单位同事一起慰问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单亲妈妈以及贫困儿童。如沙头镇大寨村弱势妇女林某,在她的帮助下,林某和丈夫办理了结婚登记证,申领了农村低保金,她还帮助申请了危房改造指标。
王锦梅获梧州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15年获自治区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17年,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家庭。
20年从检,她坚守如一,心怀正义之剑,勇于担当;四世同堂,她言传身教,弘传统美德,树文明家风;社会公益,她动员家人亲属多次无偿献血,积极参加各项普法宣传志愿活动,把爱洒向每一个人;司法救助,她用关怀化作春风,为被害人撑起一片蓝天;扶贫攻坚,她坚守一线,与群众同甘共苦,共同开辟脱贫的康庄大道!
做新时代文明人,树立榜样的力量。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王锦梅同志都在以自己的行动来去帮助去影响身边每一个人。崇尚文明、绿色节约、诚信友善、热心公益、爱岗敬业、争当先锋,她说,只要我们迈出文明一小步,社会就会进步一大步!这是她作为一名党员的座右铭,更是她作为一名检察官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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