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办公设备维修管理、办公用品及耗材等采购,优化维修及采购成本,现就本单位办公设备核心零部件维修服务、办公用品及耗材进行公开询价。本次询价仅采集办公用品及耗材单价及各零部件维修单价,不涉及即时维修或供货,后续将根据我院实际需求及设备实际故障,按选定供应商的报价结算。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报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询价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维修、办公用品等询价公告。
2. 询价内容:设备维修类按单台设备的核心零部件,分别报价维修服务费用(含零部件更换、上门检测、拆装调试、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办公用品及耗材类均为全费用单价报价,单价必须包含物品采购、运输、装卸、税费、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具体办公用品、耗材等品目,设备及对应核心零部件明细详见报价文件。
3. 服务要求:供货的办公用品、耗材以及维修所用零部件需为原装正品或符合设备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上门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办公用品及耗材、维修后零部件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维修后的零部件确保对应设备功能恢复正常。
二、报价要求
1. 供应商可选择一类或多类进行报价。设备维修类报价为单台设备单个零部件的维修全包价,包含零部件费、上门检测费、拆装费、调试费、增值税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办公用品及耗材类均为全费用单价报价,单价必须包含物品采购、运输、装卸、税费、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我院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 报价需严格按照明细格式填写,不得漏项、改项,需明确标注每个办公用品、耗材、每台设备每个零部件的维修单价。
3. 报价有效期不少于180个日历日,自报价提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报价保持不变。
4. 本次询价仅作为后续采购、维修合作及价格参考依据,我院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作供应商及维修项目。
5. 具备报价明细表中所列各项办公设备的维修资质及专业技术团队,近1年内有同类设备维修服务案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办公设备维修类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办公设备维修、数码设备零部件更换等相关业务;报价办公用品及耗材类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批发零售、日用杂品、五金交电、一般劳保用品等销售。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不接受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报价文件领取
1. 领取要求:请有意愿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维修资质证明(如有),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报价文件(含办公用品、耗材、设备及零部件明细)。
2. 领取联系人:小李,联系电话:17307740196
3. 领取时间:2025年12月30工作日9:00-11:30,15:30-17:00)。
4. 领取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12309一楼大厅。
五、报价须知
报价提交时间:请各供应商于2026年1月3日前将密封后的《报价文件》一式一份(含报价单、资质文件)送至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大门口保安值班室。本次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1. 供应商需对报价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报、错报价格,将取消后续合作资格。
2. 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相关成本。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七、评标方式
由我院评标领导小组进行开标、评标,按类别采取价低者中标。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2月29日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