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走进了梧州市蒙山县夏宜瑶族乡民族学校……
你们知道12月4日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答案就是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上午,梧州市检察院的“蓝色园丁”蒙山县夏宜瑶族乡民族学校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开放日活动暨“弘扬宪法精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11月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蒙山县夏宜瑶族乡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现场两个“国字号”荣誉会碰撞出哪些精彩呢?
当熟悉的旋律响起,五星红旗在嘹亮的国歌中冉冉升起,同学们马上挺直腰杆“唰”地整齐划一地面向国旗行少先队队礼,参与人员全体起立行注目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章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在国家宪法日,检察干警们和同学们一同举行了升旗仪式,增强孩子们的爱国意识和宪法意识。
梧州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讲师团成员罗韵配合图文并茂、活灵现灵的PPT背景,以通俗易懂的文字向学生们讲解了《宪法》中关于国旗和民族团结等相关法律知识,讲述了国旗、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国旗、国歌的重要意义:国旗不仅仅是一块红布,国歌也不仅仅是一首歌,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并且告诉同学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讲师将宪法知识深入浅出、娓娓道来,引导同学们要认真学习宪法知识, 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形象。
讲师还精心准备了问答环节,通过问答互动的形式让每个同学都参与其中,从而加深他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你知道检察官是做什么的吗?”“平时有了解过《宪法》吗?”弘扬宪法精神,在活动中促进汉瑶两族的友好交往,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活动上,梧州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干警给孩子们送上法律书籍和体育用品,鼓励孩子们“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孩子们身着瑶族传统服饰,载歌载舞,表达对祖国的祝福,对关守护他们健康成长的各界人士的感激。
梧州市检察机关的干警们也为孩子们送上歌舞“你笑起来真好看”,祝愿孩子们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
本次活动邀请了梧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蒙山县委宣传部、民宗委、统战部、教育局、妇联、团县委、关工委等部门领导参与。宪法宣传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嘉宾到会议室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共同研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会同志都表示,广西是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广西的青少年普法教育要强化有关民族问题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各民族的国家认同感,促进民族团结,防范民族分裂。
座谈会上,各界代表纷纷对梧州市检察机关长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点赞。
市政协委员林峰说道:“每年通过两会报告,知道梧州市检察院在青少年预防犯罪方面工作都做得非常扎实。特别是今天的活动举办得非常成功,尤其是讲师团将生动有趣的宪法知识课程带到我们偏远的学校,让师生们感受了一堂别致的法制课,希望检察机关多举办类似的活动。平时通过微信、微博、相关公众号等了解到校园欺凌问题在某些学校依然存在,不排除在偏远的学校也存在此种情况,希望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做实做细。”
人民监督员黄礼玲感慨道:“此次活动让我十分感动,感动对梧州市检察机关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尤其是对送法进少数民族学校。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希望家长和学生明白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学生权利的同时《教育法》也赋予了教师相关的权利。”
梧州市检察院四级调研员梁昌记、第七检察部主任李雪莲全程参加活动,在座谈会上对嘉宾和代表们的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抓好意见、建议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