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张朝锐等20人涉黑一案开庭审理 - 扫黑除恶专栏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张朝锐等20人涉黑一案开庭审理
2020-08-12 08:48:36   来源:长洲区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8月11日,由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朝锐、张颂锐等20名被告人(其中一名被告人2020年6月3日因病去世,已依法裁定对其终止审理)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等6项罪名一案,在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本次庭审全程通过远程网络视频庭审形式进行,被羁押的19名被告人在羁押场所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
 
       2009年以来,张朝锐、张颂锐纠集黄琪贤、黄汉坚等人通过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采矿,非法聚敛了大量钱财,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形成、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该组织以锐挚洗车用品经营部、梧州市鼎裕行贸易有限公司、旺村砂场、岑溪市威源矿业有限公司为掩护,通过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非法采矿、聚众斗殴、虚假诉讼、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河砂行业经营秩序,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以张朝锐、张颂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寻衅滋事6起、非法拘禁2起、聚众斗殴1起、虚假诉讼1起、非法采矿1起,违法事实4起,涉及被害人10多人,造成轻伤1人、轻微伤2人,致使群众合法利益受损且不敢举报、控告,部分被害人被迫离开梧州。此外,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还伙同他人共同实施多起犯罪行为。
 
长洲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朝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发展多名组织成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张朝锐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对张颂锐、黄琪贤等18名被告人,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相关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长洲区检察院检察长周军宣读起诉书
 
       法庭围绕案件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因本案涉案人数多、案情疑难复杂,本次开庭审理时间预计将持续6天。梧州市长洲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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