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3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黎意斌等1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11项罪名一案在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次庭审采取远程网络视频庭审方式进行,被羁押的12名被告人在羁押场所出庭受审。梧州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以来,被告人黎意斌在梧州市范围内实施高利放贷活动,通过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追讨债务,形成了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骗取贷款、诈骗、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并用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为非作恶,欺行霸市,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梧州市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以黎意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攫取经济利益,树立非法权威,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有组织地实施了诈骗、敲诈勒索、合同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骗取贷款、绑架、强迫交易等21起违法犯罪活动。此外,该犯罪组织还实施了16起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经济秩序。
因案情疑难复杂,该案仍在持续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