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活动中 梧州检察机关获区检察院肯定 - 扫黑除恶专栏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活动中 梧州检察机关获区检察院肯定
2018-07-31 15:45:33   来源: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论:0 点击: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活动
梧州检察机关获自治区检察院肯定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精神,推动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自治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活动。根据自治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耀军一行于2018年7月16日到梧州市进行督查工作。
 
 
(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汇报会)
 
       梧州市检察机关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主动投入到专项斗争中去,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迅速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主动出击,在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做到快捕快诉;三是积极与各司法部门相互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四是坚持到基层督查指导,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五是丰富宣传形式,打出立体宣传攻势。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耀军对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的肯定。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孟检指示:一是要加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精神,每一项工作都要紧抓落实;二是要加强工作台账的完善和细化,能清晰体现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痕迹;三是加强对下级检察院的督查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基层;四是领导要带头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深入了解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标准问题、政策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
 
(自治区检察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耀军作重要指示)
 
       下一阶段,梧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精神,强化捕诉质效,加大宣传力度,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诉一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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