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院对“猎狐1号”涉黑专案提起公诉 - 扫黑除恶专栏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检察院对“猎狐1号”涉黑专案提起公诉
2019-10-21 16:45: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10月21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对黎健坤、李若松等5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等罪一案,依法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
       10月21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对黎健坤、李若松等5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等罪一案,依法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黎健坤通过纠集亲属、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杂人员等,形成了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非法聚敛巨额钱财,并用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借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逞强争霸、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欺行霸市,在梧州市市区河砂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以黎健坤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非法采矿、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虚开发票等20多起违法犯罪事实,造成1人死亡、4人轻伤、2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虚开发票罪,分别追究黎健坤及其组织成员的刑事责任。
       目前,其他关联案件正在同步审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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