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检察院利剑挥向恶势力 - 扫黑除恶专栏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岑溪市检察院利剑挥向恶势力
2018-03-28 16:27:21   来源:岑溪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近日,广西岑溪市检察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符某义、符某昌、符某壮等7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该院吹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角以来,依法批捕的第一起恶势力村霸犯罪案件。
​  2015年9月,韦某某、陈某等人取得岑溪市归义镇某村木材采伐许可权后,在进山场采伐林木过程中,遭到犯罪嫌疑人符某义、符某昌、符某壮等人的阻拦,被强行索要“过路费”人民币19万多元。
​  案发后,岑溪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快速反应,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成立了由检察长魏钟生为组长的专案小组,启动快速审查机制,依法批捕涉案犯罪嫌疑人。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后,岑溪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担当,由检察长靠前指挥,全程参与办案。对公安机关报捕的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该院集中办案力量优先办理,及时审查,准确快速批准逮捕,进一步坚定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
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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