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机关依法对“6.1”袭警案犯罪嫌疑人韩某华批准逮捕 - 案件公开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市检察机关依法对“6.1”袭警案犯罪嫌疑人韩某华批准逮捕
2019-06-17 09:59:27   来源:藤县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6月11日,藤县人民检察院对藤县宁康“6.1”袭警案犯罪嫌疑人韩某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梧州市检察机关对16名电信诈骗被告人提起公诉
下一篇:梧州破获涉毒数量最多的特大毒品系列案一审宣判

分享到: 收藏
>
  友情链接
梧州日报| 梧州零距离网| 正义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制网|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邮编:543000 版权所有 桂ICP备15009209号-1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