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6起涉疫情犯罪案件 - 案件公开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6起涉疫情犯罪案件
2020-02-26 17:37: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梧州市检察机关从严从快依法批捕6起(其中依法提起公诉4起)涉疫情诈骗案。
  2020年2月9日至14日,犯罪嫌疑人韩某在微信群中散布消息谎称自己有口罩出售,骗得被害人李某丽、潘某兰等人10000多元,2月16日公安民警将韩某抓获归案。
  案发后,蒙山县检察院迅速反应、主动出击,指派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月19日,蒙山县检察院对涉嫌利用疫情发口罩横财的诈骗犯罪嫌疑人韩某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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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24日至28日,犯罪嫌疑人黎某显在微信朋友圈以销售口罩为名,先后对3个微信好友实施诈骗,共骗取被害人3050元。微信转账成功收款后,黎某显便将这3个微信好友删除。2020年1月30日,黎某显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
  
  2020年1月31日,犯罪嫌疑人区某妮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被害人吴某群发布欲购买口罩的信息,于是在微信上主动联系吴某群,谎称其姐夫在医院,可拿到医用口罩,并以每个2元的价格卖给吴某群。由于紧急需要,吴某群通过微信转账3750元给区某妮。区某妮收到微信转账后马上将吴某群拉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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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2月15日,犯罪嫌疑人朱某海谎称有口罩出售,通过微信与岑溪市归义镇的被害人高某某洽谈出售口罩事宜,并骗取高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8000元。
  
  岑溪市检察院对涉疫情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2月21日,岑溪市检察院分别对利用口罩实施诈骗的3起案件犯罪嫌疑人黎某显、区某妮、朱某海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月24日,岑溪市检察院依法对3起案件提起公诉,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2月12日,犯罪嫌疑人朱某兴通过微信欺骗被害人可以买到口罩,当被害人转账4230元后将被害人微信拉黑。
藤县检察院收到案件信息迅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于2月20日批准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2月24日,藤县检察院依法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从严打击、快捕快诉涉疫情案件。
  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唐某胜在微信朋友圈内见有人出售口罩,企图利用疫情实施诈骗。随后,唐某胜将该口罩销售信息修改后转发至自己的微信朋友圈。2月8日,唐某胜通过虚构自己能提供口罩的信息,骗取被害人钟某某信任,向其汇款人民币1.7万多元。得手后,唐某胜将所得款全部赌博花光,并迅速注销其涉嫌诈骗的微信号。
  接到警方的案情通报后,龙圩区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深入了解案情,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方向和取证意见。2月22日,龙圩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唐某胜依法批准逮捕。
  梧州市已进入全面复工阶段,口罩需求量仍在增加,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以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责任担当,严厉打击各类涉疫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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