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责,高检院决定在广西等6省(区)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工作,而我院是自治区院指定的6个试点单位之一。为了推动试点工作正常开展,日前,我院与市中院召开了一次财产刑执行工作座谈会。会上,双方探讨了我市法院财产刑执行活动的现状与存在困难,并就日后如何共同促进这方面工作开展,推动梧州财产刑执行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交换了意见。
我院副检察长彭永雄、市中院副院长邓昌言、监所检察部门及执行局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