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梧州市检察院派驻市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室举行揭牌仪式,梧州市政府副市长、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何世恰和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昱共同为派驻市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室揭牌。市政府副秘书长黎威君,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利局局长潘一清,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封雷,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日葵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随后,梧州市检察院和市河长制办公室召开座谈会。
会上,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利局局长潘一清介绍了近年以来梧州市河长制工作的相关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这是继2020年10月梧州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制办公室签署《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以来,双方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务实举措,有利于破解信息不对称、协同性不足、调查取证难、鉴定难等问题。梧州市检察院派驻市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室的设立,有利于加强梧州市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河长制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全市江河湖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职责,探索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
这是梧州市检察院设立的首个派驻市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室,由第六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与市河长制办公室进行日常联络,原则上每月相互通报工作情况、交换工作信息。梧州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联合巡河,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促进河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20年以来,梧州市检察机关重点办理了涉河涉水等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40多件,依法追缴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费用1293万余元,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4000多吨,督促处置垃圾8400立方米,增殖放流鱼苗16万余尾。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针对梧州市涉河砂黑恶势力犯罪多发的情况,梧州市检察机关在加大刑事检察履职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助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的作用,加强与梧州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沟通,通过相互移送办案线索、共同巡查河道“四乱”等公益受损现场、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推动河道“四乱”整治和受损公益修复。在市河长制办公室就某城区码头建筑侵占岸线等河道“四乱”问题协调会上,梧州市检察院就相关行政机关法定职责、业主法律责任等提出意见建议,助力该问题妥善解决。
下一步梧州市检察院将以派驻市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室为契机,加强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检察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签署的《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意见》和肇庆、云浮、梧州、贵港四地检察机关联签的《关于开展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协商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跨区域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类案件的联动与协作,为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