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公示
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依照公民担任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和程序,现将拟任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梧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0日—26日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18号路
邮编:543002
电话:0774-3866033
联系人:杨旭
附件:2020年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选任人员名单
http://www.wzsjcy.gov.cn/uploadfile/2020/0720/20200720115136271.xls
梧州市司法局
2020年7月20日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