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利用看守所家属会见室的视频设备,对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的被告人王某某、黄某某“隔空”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案件当庭进行了宣判。
在疫情防控期间,蒙山县检察院通过这样特殊的方式出庭支持公诉,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因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实现了疫情防控下法律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公正和效率。下一步,蒙山县检察院将积极探索”无接触”办案模式,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加大远程审讯、庭审的应用力度,确保疫情期间诉讼工作顺利进行。
相关热词搜索:
友情链接 | |||
|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邮编:543000 版权所有 桂ICP备15009209号-1 | ||